2016-03-10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屏山縣教師學習與資源中心面向縣內公開選調教研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名額
選調教研員共3名,其中體育、音樂、美術教研員各1名。
二、選調范圍對象及基本條件
(一)范圍對象
屏山縣公辦在編在崗符合選調條件的體育、音樂、美術專任教師。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選調學科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3.具有選調學科相應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4.男45周歲以下, 女40周歲以下,年齡按周歲計算,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本次報名之日。
5.從事選調學科教學工作5年及以上(服務期間的教師不得報考),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及以上。
6.小學、幼兒園教師應具有小學、幼兒園高級及以上對應學科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中學教師應具有對應學科中學一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
如果報考音樂、美術崗位的對象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可降低一個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等次。
7.了解學科對應專業的學術動態,有扎實的教育理論和專業知識。對專業的課程標準、教材等有較深入的研究,能夠把握新課程改革方向,能指導全縣對應專業教師做好教育教學工作。能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熟練進行文字、數據處理。
8.近三年未受黨紀政紀處分,并未在接受執紀執法機關立案核查期間。
9.具有正常履行教研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吃苦耐勞,服從工作安排,全心全意為教學第一線服務。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4日9:00-17:30。
2.報名地點:縣教體文廣局人事師訓股。
3.報名需驗交材料:凡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報名時按以下順序裝訂好資料復印件:《報名登記表》(附件1)→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年度考核證書(確認備案表)→證明自己符合選聘條件的相關榮譽證書、證件(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犊己嗽u分表》(附件2)和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單獨放置。所有證書報名時均要交驗原件。報名時交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證件照片2張,經報名工作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屏山縣2016年選調教研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和《屏山縣2016年選調教研員考核評分表》(附件2),經工作人員簽字確認后予以登記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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