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4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會議精神,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充實人才隊伍力量,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考調1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崗位和名額
本次公開考調名額11名。具體崗位詳見《興文縣2016年第一次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具體詳見崗位表。
(二)考調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
3.具備本公告中《崗位表》要求的條件和資格。
4.工作經歷、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報名第一日止。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興文縣事業單位新招聘人員未滿3周年服務期限的。
(4)興文縣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近二年年度考核中有未達合格等次及其以上的。
(5)法律、法規和現行人事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自愿報名
本次公開考調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與現場資格審查同步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2月14日-15日上班時間內。
報名地點:興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人社局402辦公室)
1.選擇崗位。報考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考調對象、條件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要求準確填寫《興文縣公開考調報名信息表》,同時應保持本人在《興文縣公開考調報名信息表》上所留的聯系電話暢通。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通暢導致不能參加考試、考察等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負責進行,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在考調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報考或考調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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