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公招信息 > 利州區公開招聘司法協勤人員的公告

                                                                              利州區公開招聘司法協勤人員的公告(1)

                                                                              2014-02-27來源:本站采編

                                                                              廣元市利州區司法局

                                                                              廣元市利州區人才交流中心

                                                                              關于公開招聘司法協勤人員的公告

                                                                              為扎實開展司法行政工作,充實司法行政隊伍,切實維護利州區社會和諧穩定,經批準,廣元市利州區司法局擬公開招聘17名司法協勤人員補充到區內各基層司法所工作�,F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統一考試、考核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人員性質

                                                                              本次共招聘17名司法協勤人員,不具備公務員及事業人員身份,屬于編制外為臨聘人員,主要從事基層司法協助執法工作。

                                                                              三、招聘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熱愛基層司法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2.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律、法律事務和法律碩士等專業)。

                                                                              3.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員(本崗位女性不適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過治安處罰、刑事追究(含宣告有罪免于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或曾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四、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工作由利州區司法局負責,報名時間為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材料: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及畢業證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兩寸免冠證件照兩張。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現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3.報名地點:廣元市利州區人才交流中心(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政府辦公樓一樓,利州區人事考試中心大廳)。

                                                                              4.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每科繳費50元,面試每人繳費80元。

                                                                              筆試費在報名時繳納,面試費在面試時繳納,未按規定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筆試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156號)規定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報名時憑上述有效證明到報名點辦理免收筆試費手續。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一)筆試

                                                                              1.開考比例:本次公開招聘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未達到此比例的,調減招聘名額。

                                                                              2. 筆試內容:《社區矯正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法律援助條例》。

                                                                              3.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廣元市利州區人事人才網上公布。

                                                                              4.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具體考務工作由廣元市利州區司法局委托廣元市利州區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參照《四川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細則》的規定組織實施,利州區監察局全程監督。

                                                                              �。ǘ┟嬖�

                                                                              1.本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2.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闈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進入面試入闈人員。

                                                                              3.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入闈人員隨筆試成績一并在網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詢。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員。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導致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2: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

                                                                              4.面試成績公布�?忌拿嬖嚦煽儺攬鲂�,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來源:本站采編

                                                                              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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