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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東區201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14-03-31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我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 )、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http://www.scdongqu.gov.cn)、攀枝花市東區人才網:(http://www.pzhrc.gov.cn) 、攀枝花市東區基礎教育網:(http://www.pzhdqedu.gov.cn)發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報考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即1978年4月10日—1996年 4月10日期間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一)。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招聘單位所要求的專業相同。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二、報考崗位及名額

                                                                              見《攀枝花市東區201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附件一)。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

                                                                              機關事業單位崗位(除中小學教師崗位)報名時間: 2014年4月10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中小學教師崗位報名時間: 2014年4月10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報名地點:

                                                                              機關事業單位崗位(除中小學教師崗位)在攀枝花市東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東區人才服務中心窗口報名(學府廣場2號樓,市政務中心內,乘坐2路、11路、12路、S5路公交汽車可到達)。

                                                                              中小學教師崗位在東區教育局五樓會議室報名(長壽路19號)。

                                                                              (四)報名手續和要求:

                                                                              1、填寫準確、完整的《攀枝花市東區201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附件二)一份(請自行電腦填寫打印并按要求粘貼2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者在填寫“是否同意調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崗位”一欄時,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

                                                                              2、報考者本人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高校畢業證書、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和學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

                                                                              4、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職人員需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手續。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7、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證件彩照1張(與報名信息表上粘貼照片同底,照片背面注明報考崗位和姓名)。

                                                                              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局、攀枝花市東區監察局共同負責。報名時,報考者應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報名登記。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五、考試費用繳納

                                                                              考務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2003]237號文件的規定標準繳納,其中:筆試每科考務費50元,在報名登記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現場報名時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忌趫竺麜r未申請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人社部門統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基礎教育網發布。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七、準考證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憑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代領者還須出具代領人身份證)和繳費收據到本崗位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

                                                                              機關事業單位崗位(除中小學教師崗位)于2014年4月22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攀枝花市東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東區人才服務中心窗口(學府廣場2號樓,市政務中心內,乘坐2路、11路、12路、S5路公交汽車可到達)領取。

                                                                              中小學教師崗位于2014年4月22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在東區教育局五樓會議室(長壽路19號)領取。

                                                                              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已繳筆試考務費不予退回。

                                                                              八、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 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筆試成績占50%(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的,公共科目占筆試成績的1/2,專業科目占筆試成績的1/2),面試成績占50%;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知識。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見下表。

                                                                              公共科目

                                                                              專業科目

                                                                              崗位類別

                                                                              科目名稱

                                                                              考試內容

                                                                              考試時間及分值

                                                                              崗位類別

                                                                              科目名稱

                                                                              考試內容

                                                                              考試時間及分值

                                                                              中小學教師崗位

                                                                              教育公共

                                                                              基礎筆試

                                                                              《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見附件三)

                                                                              120分鐘滿分100分

                                                                              中小學教師崗位

                                                                              專業知識

                                                                              所報學科和教學層次規定的教學大綱的內容

                                                                              120分鐘     滿分100分

                                                                              機關事業單位崗位

                                                                              綜合知識

                                                                              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考試大綱

                                                                              120分鐘滿分100分

                                                                              《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考試大綱》請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 scpta.gov.cn )查閱或下載。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14年4月26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 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定,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號《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攀委發〔2006〕2號)和《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本市事業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精神,在我市各級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中,報考少數民族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需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5分,市內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非少數民族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需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西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

                                                                              定向招考少數民族崗位的考生不享受少數民族加分政策,但可享受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加分政策。

                                                                              (3)對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加分

                                                                              根據《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報考我省事業單位時,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少數民族考生提供生源地或戶籍地縣(區)以上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退伍證、畢業證、立功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上證明材料可在現場報名時一并提交,如報名時未提交者,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崗位(除中小學教師崗位)考生可于2014年4月16日—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送交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8辦公室(地址:攀枝花大道中段211號);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考生可于2014年4月16日—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送交東區教育局五樓會議室(長壽路19號)。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筆試成績公布與查分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基礎教育網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準考證向攀枝花市東區人社局408辦公室提出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受理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基礎教育網公布。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

                                                                              筆試結束后,機關事業單位崗位(除中小學教師崗位)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因筆試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筆試結束后,中小學教師崗位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因筆試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2: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基礎教育網發公布。

                                                                              2、面試通知書的領取

                                                                              進入面試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享受筆試考務費減免的考生,可減免面試考務費),具體時間、地點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基礎教育網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科目及方式


                                                                              序號

                                                                              面試科目

                                                                              面試方式

                                                                              面試分值

                                                                              1

                                                                              中小學教師崗位

                                                                              教師崗位(除體育、音樂、美術教師外)

                                                                              講微格課

                                                                              100分

                                                                              體育、音樂、美術教師崗位

                                                                              講微格課

                                                                              100分,講微格課成績

                                                                              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各占50%。

                                                                              專業技能測試

                                                                              2

                                                                              機關事業單位崗位

                                                                              結構化面試

                                                                              100分


                                                                              4、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與公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所占比例)+(面試成績×所占比例)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基礎教育網公布。

                                                                              九、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荚嚳偝煽兿嗤�,按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筆試總成績仍然相同的,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然相同,按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只考公共科目的,則加試專業知識筆試,以加試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機關事業單位崗位(除中小學教師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聘用名額3倍職位的考生,其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試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崗位(除中小學教師崗位)達到比例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的最低成績,則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中小學教師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聘用名額2倍職位的考生,其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試其他中小學教師崗位達到比例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的最低成績,則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由區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十、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區人社部門實施�?己酥攸c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一、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區人社部門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攀枝花市東區人才網、攀枝花市東區基礎教育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二、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分別報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2014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報到證,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新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紀律監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為保證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

                                                                              攀枝花市東區監察局:0812-2233319

                                                                              考務政策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2229200

                                                                                                              0812-3509008

                                                                              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局:  0812-2293506

                                                                              十四、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在整個招錄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考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五、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一:攀枝花市東區201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附件二:攀枝花市東區201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

                                                                              附件三: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

                                                                              2014年3月31日

                                                                              來源:本站采編

                                                                              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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