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1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決定,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全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名額
古藺縣人才服務中心全額事業編制人員1名;古藺縣人事考試中心全額事業編制人員1名。
二、選調對象
古藺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和古藺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中心中派駐鄉鎮的全額事業在編在崗人員;鄉(鎮)從事勞動保障工作的全額事業編制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年齡在35周歲以下(計算到報名截止日,下同),大專學歷;
(二)參加選調對象所在鄉(鎮)近兩個年度完成縣政府下達的民生工程(人社系統)任務且至少有一個年度排名前20位;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思想政治素質好,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公文寫作能力;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開除處分的;
3.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四、報名時間、報名方式和地點
2014年1月6日(星期一),報考人員攜帶身份證、畢業(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及報名表1份,到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人員管理股報名。
五、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資格審查。由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面試按工作需要進行。
(三)考察。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選調名額的2倍確定考察人選�?疾旃ぷ髦饕槍疾鞂ο笤诘�、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進行。
(四)試用。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根據工作情況進行考核,確定是否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六、相關要求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整個選調程序接受社會監督。
(二)嚴格選調紀律,按照人事選調的相關規定,對違反紀律的選調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選調資格;對違反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三)選調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如實填寫報名表,對報名表所填寫有關情況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因選調者填寫虛假信息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四)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規定處理。本公告由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咨詢電話:7233229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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