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招錄考試每年都有,參加人數也在逐年上升,可不了解政法干警考試的人也不在少數。那么政法干警有哪些職位?具體職責是什么?
政法干警有哪些職位?
政法干警的職位分布很廣,一般為公安系統、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司法系統。公安系統職位分布在各地公安局,法院系統職位分布在各地法院,檢察院系統職位分布在各地檢察院,司法系統職位分布各地司法機關或監獄。比如:
系統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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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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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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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警察、交通警察、特警、治安警察、經濟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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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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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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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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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檢察員、法律文秘、司法會計、偵查員、計算機管理、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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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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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教育、局機關科員、司法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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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各地政法干警職位的名稱、設置等有差別,考生在報考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政法干警的職位,具體屬于哪個系統。完成學習任務,順利畢業,就會分配到當初報考的具體崗位。比如,一個人報考的是司法系統的罪犯教育,那就意味著畢業后將被分配到司法系統的監獄工作。所以,考生在報考的過程中,一定要看清楚報考的單位、職位等具體信息,切記盲目選擇。
政法干警的具體職責
政法干警要參加政法干警考試,考試(筆試、面試)通過,經過體檢、公示等環節,到相應院校學習,比如,中央司法警官學院。順利畢業后,就到相應的崗位開展工作,具體職責在這個時候才正式生效。職責與我們日常見到的公檢法系統工作人員一致。
政法干警考試比國考、省考相對容易,是一個非常難得成為公務員的機會,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就一定要牢牢抓住這個機會,及時備考、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