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31來源:本站采編
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開遴選法官的公告
根據審判工作需要,經市中級法院黨組研究,并報市委編辦、市委組織部、省高級法院同意,決定公開遴選法官5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職位及名額
法官(助理審判員)5名。
二、范圍及對象
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在編在職的法官、檢察官。
三、資格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任職條件和資格。
(一)具有公務員身份,具有3年以上法院、檢察院工作經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6年4月以后出生)。
(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
(三)身體健康。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報考:
1、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5、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6、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
7、有《公務員法》規定的回避情況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的。
四、方法程序
按公告→報名→資格審查→心理素質測評→面試→考察考核→確定遴選初步人選→體檢→公示→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公告。
通過“四川法制報”、“綿陽人事考試網”、“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外網”、“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5日至 4月15日。
2、報名地點: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A504號辦公室(綿陽市科創園區子云路北段62號)。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兩種方式。
(1)現場報名。報名者須本人前往并提供以下材料:《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遴選法官報名表》(按要求填寫),“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原件及復印件,“法律職務任命文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所在單位及干部管理權限主管單位同意報考的公函”(最遲于考察考核階段提供),2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2張(同時提供數碼電子照片);立功受獎證明復印件及能展示本人成就的優秀法律文書、法學理論調研文章等。
(2)網絡報名。須將上述報名材料掃描制作成PDF文件發送至電子郵箱154832574@qq.com,并將原件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郵件到達的時間為報名時間。
(三)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的當場進行資格審查;網絡報名的于2016年 4月18日至19日集中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凡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按要求填報的或提供、填寫虛假信息的取消遴選資格,責任自負。
(四)心理素質測評
采取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心理素質測評。
(五)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與遴選職位的匹配程度,重點考察法律專業水平、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心理素質測評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考核。
按1:2的比例,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考察考核人員。面試成績最后一名相同的,可一并進入。參加面試人數不足遴選計劃數2倍的,參加面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由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牽頭,匯同院審判管理辦公室、紀檢組監察處組成考察組,采取抽調審判質效數據、評查法律文書、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座談、實地調研崗位履職情況等方法,對考察對象的工作實績,思想品德,廉潔情況,法律業務能力和法學理論水平,工作作風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考核法律業務能力、法學理論水平和工作實績。對是否適合擔任法官作出評價。
(七)確定遴選初步人選。
考察組向院黨組報告考察考核情況,由院黨組按擬遴選職位名額1:1確定擬遴選初步人選。
(八)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遞補一次。
(九)公示。
擬遴選人選在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外網上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監督。檢舉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十)調動。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報市委組織部和省高級法院辦理相關調動及后續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遴選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認真受理群眾檢舉、申訴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權限妥善處理。
本公告由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816-2326686,聯系人,馬志強、唐溢
監督電話:0816-2326622
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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