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公招信息 > 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 年第二次招錄聘用工作人員公告 

                                                                              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 年第二次招錄聘用工作人員公告 

                                                                              2016-03-15來源:本站采編

                                                                              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6 年第二次公開招錄聘用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公開招聘的崗位 

                                                                              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及名額具體情況詳見本公告附件1《臨港開發區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錄聘用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現役軍人。 

                                                                              二、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本次招聘報名主要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現場報名時間: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報考者填寫《臨港開發區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錄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進行資格審查,并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招聘報名的第一日。 

                                                                              (二)考試。 

                                                                              區監察審計局崗位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等方面。 

                                                                              區國土房管局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的形式,筆試科目為公文寫作;面試為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 協調能力、應變能力 、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面試按招聘崗位名額與考生人數1:5的比例,依據同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將在宜賓三江人才網上進行公示。 

                                                                              測試總分為100分,測試成績進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區監察審計局崗位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區國土房管局崗位總成績=筆試總成績×70% +面試成績×30%。 

                                                                              考試時間和地點:報名結束經資格審查合格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在三江人才網上公告報考人數及所報崗位考試時間、地點相關信息。請資格審查合格考生按公告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和身份證參加考試。逾時未到,責任自負。 

                                                                              (三)繳費。通過資格審查合格者,按川價費〔2003〕237 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費80 元,并領取面試通知單。 

                                                                              需要先進行筆試的崗位,先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待考生進入面試后再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單。 

                                                                              三、體檢、考核、遞補及公示 

                                                                              (一)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測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聘用名額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測試總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2.體檢。對公示合格人員組織體檢。體檢在二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者,可按招聘考試總成績的排序依次補錄。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考核由用人單位牽頭組織,人社部門參與進行綜合考核。 

                                                                              (三)遞補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招聘單位可根據空缺名額,經區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一次。對通過考核的報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四)公示 

                                                                              1.擬聘用人員在三江人才網公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2.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根據公示結果,由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力社保局)審核確認擬聘用人選。經審核確認的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有關手續,建立勞動合同關系。 

                                                                              (二)按照勞動合同管理相關規定,對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按《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規制度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區管委會聘用人員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宜臨港區發〔2015〕93號)規定執行。 

                                                                              (三)受聘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事業單位考試的有關規定執行,對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監督電話:5108937 

                                                                              六、本公告由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七、相關咨詢電話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條件咨詢電話(區號:0831-) 

                                                                              招聘單位 現場報名地點 咨詢電話
                                                                              區監察審計局 宜賓市翠屏區酒都路59號臨港開發區管委會機關辦公樓201室 5108823
                                                                              區國土房管局 宜賓市翠屏區沙坪街道龍順小區綜合樓(臨港第二辦公區國土分局203辦公室) 3621901 


                                                                              (二)招聘信息公布網站 

                                                                              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等,責任自負。 

                                                                              (三)有關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831-5201157 

                                                                                

                                                                              附件:1.臨港開發區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錄聘用工作人員崗位表 

                                                                              2.臨港開發區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錄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 

                                                                                

                                                                                

                                                                                

                                                                              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15日 



                                                                              附件1 

                                                                              臨港開發區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錄聘用工作人員崗位表 

                                                                              臨港開發區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錄聘用工作人員崗位表
                                                                              序號 招聘單位 招聘崗位名稱 招聘名額 最低學歷(學位) 專業條件要求 執業資格(職稱) 其他條件要求 最大年齡(周歲) 考評方式
                                                                              1 區監察審計局 財務審計工作人員 1 大專 不限 具有注冊會計師、會計師或審計師資格證 具有3年及以上財務或審計工作經歷;其中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 40 專業技能測試
                                                                              2 區國土房管局 綜合處文秘人員 1 本科 不限
                                                                              限男性,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能在計算機上熟練操作辦公應用軟件。 35 筆試+面試  

                                                                              來源:本站采編

                                                                              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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